问题 | 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包括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定继承制度中,继承权丧失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继承人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 其次是继承人实施了谋杀或伤害其他继承人的严重犯罪行为; 再者就是遗弃被继承人并对其实施虐待的违法行为; 另外还包括伪造、篡改、隐匿以及销毁遗嘱等行为; 最后一种情况是非经被继承人同意,通过欺诈、威胁等不当手段逼迫或阻碍其设立、变更或撤销遗嘱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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