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人去世,其债务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所涉之债务被确认为夫妇共有的债务性质,则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的另一半进行债权追索。
倘若死者尚留下遗赠财产,则应首先从该等遗赠财产之中,用于偿还其生前所负之债务。 然而,在处理遗产时,继承人须尽最大努力清偿被继承人必须支付的税款以及债务,且所有的缴税及还债款项都需以遗产的真实价值作为上限。 如遗产本身的价值已经超出了所需偿还的税款与债务总额,继承人本着自愿原则进行额外偿还并不计此范围之内。 当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之时,无需就涉及到被继承人的必要税款和债务进行还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