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半路夫妻是否有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曾经拥有过属于婚前个人所有的财富,那么这些财富在其逝世后,其配偶将有权进行合法继承。
上述情况所提到的婚前财产,应当理解为在双方缔结正式婚姻关系之前,由夫妻其中一人独自获取和积累的个人财产。 在此前提下,当该成员离开人世时,其伴侣应该被视为有资格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这份原属个人的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若并未有提前设立遗嘱以排除配偶的法定继承权,那么配偶理应被认定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享有相应份额的遗产继承权利。 换句话说,婚前财产同样在遗产范围之内,是有可能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其合法配偶予以继承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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