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中,唯一法定继承人是否仍需公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继承问题中,若仅存在一名法定继承人时,其通常不需进行公证程序处理。
然而,当个体与其他继承人约定要求公证的情况例外,此种情形依照现行法规进行处置。 按照相关法律规范,遗产继承程序自始启动之后,并以法定顺序继承作为基本原则进行后续操作。 在此基础上,继承人只需出具自身与遗产拥有者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以及遗产拥有者的离世证明、相关不动产产权凭证等等必要资料,便能顺利地完成法定继承手续。 然而,若各继承人间基于自愿达成了必须经过公证程序的协议,则该种约定亦应得到尊重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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