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录像能否作为遗嘱的法律依据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录音文件可作为遗嘱依据之一,但其是否具备合法效力需满足若干特定条件:
首先,该份录音遗嘱须是由遗嘱人亲自录制完成,且其内容必须属遗嘱人亲自表述的口头遗愿; 其次,必须有两位及以上见证人在现场见证整个过程; 再次,在录音开始之际,遗嘱人和每位见证人都需要详细说明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以及家庭居住所在地等个人信息; 此外,遗嘱人还需明确指出录音遗嘱所记录内容的准确地理位置及其制作日期、月份、年份和时间; 最后,在录音录制结束之后应将数据进行妥善密封,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共同签署姓名,注明相关年限、月份、日以及时刻,之后由遗嘱人或是见证人负责保管这份原始材料; 待遗产继承之时,见证人士及继承人需同时出席并对密封情形进行审验以确保密封完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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