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继承的遗产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情况下,继承所得的财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然而,若该遗产明确指定仅由某一方享有,则该项遗产将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而是单独归属该方所有。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婚姻存续期间内所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有明确声明仅归属于某一方,否则均应视为夫妻双人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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