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儿子未赡养老人,他是否还有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无特殊情况下,即便其中一位儿子未曾承担过照顾年迈双亲的责任,他仍享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益。
然而,未履行赡养义务并非依法律规定应当丧失继承权的必备条件。 具体而言,根据现行制度,如果某人故意进行谋杀手段去杀害自己的被继承人,或为了争抢家族遗产不惜手段去谋害其他继承人,抑或是长时间拒绝接济被继承人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乃至过度虐待被继承人导致严重后果发生,亦或通过恶意制造、篡改、隐匿甚至损毁遗嘱以达到个人目的,这些行为都将构成法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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