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遗产继承有哪些法律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产继承制度在法律层面上的具体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继承事宜正式启动之后,应当遵循法定继承的原则,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权益分配; 若不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然而就包括无任何第一顺位继承人、虽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却悉数选择放弃继承权、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但已全部丧失继承权等情况时,则将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接手处理相关事务。 其次,若被继承人在生前已经留下了明确的遗嘱,那么便应根据遗嘱中的内容来执行继承,或者依据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来处理遗产; 反之,若未留有遗嘱或协议,则应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遗产的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