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嫁出去的女儿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已婚之女在法律上有权享有对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权,然而若该女子在婚后将户籍迁至丈夫家中,则她将不再具备继承的资格。
当被继承人去世之后,他所遗留下来的房产便会作为遗产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由于房产与土地无法分割开来,因此继承人在获得房产所有权的同时,也可依法行使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能够获得具有用益物权性质的宅基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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