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找不到其他继承人可以公告登记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找不到合适的继承人来继承遗产,首要步骤是考虑利用各类的传媒渠道来发布公开寻找继承人的公告,即将继承人的资料,如姓名、年纪、住址等所有重要细节加以详实阐述及公示,以期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公告的发布应持续较长一段时期,以便给继承人预留充分的时间去尽自己的责任。
2.在公告发布期间内,倘若有任何人自称是继承人或提供了与继承人相关的有效线索,可通过公证机关进行严格的核实。一经确认无误后,公证机关便可协助办理继承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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