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三的孩子有财产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假如死亡者事先留下了遗嘱并明确阐述私生子享有继承财产的相关权利,那么根据遗嘱的具体规定,私生子便有资格依照遗嘱的条款获得相应的财产权益,任何人均无权对此进行剥夺。
(二)若死亡者生前并未留下遗嘱,那么在遵循法定继承顺序的前提下,鉴于私生子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他/她将有权与死亡者的配偶、父母以及婚生子女共同参与遗产的分配,任何人均不得侵犯其合法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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