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继承没有遗嘱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未立有遗嘱,则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继承分配。
2、在法定继承中,若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则将由该顺位继承人共同参与遗产分配事宜;反之,若不存在前述者或其主动放弃继承权或已失去继承资格,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3、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同一顺位的继承人通常应平等地分享和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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