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配偶有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配偶并不具备代位继承的权利。代位继承的适用范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被代位者须在被继承人之前去世; 2、若先逝去的被代位者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则其他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须在被继承人之后离世方可触发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须是被代位者的后代直系亲属; 4、被代位者在生前需合法拥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6、无论代位继承人的数量如何,他们原则上仅能继承被代位者有权继承的部分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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