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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办理首次登记机构房屋可以继承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严格来说,这是不被允许的。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公民所具有的合法继承权除了包含现金、财富和动产之外,还可以继承诸如有价证券以及以物为标的的债权等等这些非实物产业。
然而显而易见的是,以债权方式来表示的遗产,同样是得到了法律的充分肯定与认可,并且受到了法律强有力的维护。在当代文明的法治体系之下,一些相关的法规明确指出,对于债务合同中所约定的相关事项作为债务偿还对象的物或权益,其具有财产性质的属性,因此此类权益可以被作为特定的遗产进行分配。如今看来,在这个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例子中,这个拆迁协议中所提到的履行目标即是由相关机构替所有者执行新房产的置换任务,此时这部分债权本质上是财产性的权利,自然也就具备了作为遗产进行有效继承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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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1: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