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成年继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之时尚未成年的继子女,并不具有对继父母财产的继承权利;然而,若在上述情况下,继父母仍旧持续对该继子女进行抚养,则继子女在继承方面享有特殊待遇。当已建立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时年满成年人,则他们将仍然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在此过程中,当然还需考虑到继子女在现实生活中对父母是否尽到了孝顺和赡养责任这一重要因素,从而决定遗产的具体分配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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