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在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不幸离世,那么在法律意义上属于夫妻共有的贵重资产将通常被平均分配给另一方获得;
然而,若双方之间曾经签订过财产协议,则需依照这份协议来进行分配。 在依法公平地进行财富分配之后,其中一半数量的遗产以及逝者在生前所积累的个人财物将构成其遗赠财产,自继承权利开始之日起,便应当依循法定继承人顺序予以处理;如果存在书面遗嘱的情况下,则应参照遗嘱中的规定来进行遗产继承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