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关于我国房产继承过户所涉及的相关手续如下:
(一)为了完成房产继承的程序,我们需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前往被继承人的房产公证机构进行财产继承公证,其次,再向房产交易中心递交相关材料以完成房产继承手续。 (二)在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携带以下两份证明以及两份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的派出所开具其死亡证明; 2.到死者生前所在的单位(或者是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的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下的遗嘱(若为遗嘱继承的情况)。 (三)在向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继承时,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可在收件窗口领取)。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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