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去世房子怎么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已故者房产之遗产继承途径,主要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如若逝者生前立下书面遗嘱,那么其房屋继承应遵循遗嘱所载明之规定进行;假如还存在遗赠抚养协议,则应依据此协议来办理房产继承事宜;倘若既无遗嘱又无遗赠抚养协议,那么就应根据法定继承序列依次继承人,即第一顺位为配偶、子女及父母,而第二顺位则为兄弟姊妹、祖辈以及外祖父母。 当您需要进行产权继承时,务必遵守以下流程步骤: 首先,继承人需前往逝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注销户籍并领取死亡证明文件; 然后,前往区级或市级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 最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前往房管局进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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