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自己名下的财产父母可以继承多少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需要对子女的遗产进行详细的清理和核实,所谓“可供继承的遗产”,实际就是指子女离世前所拥有的个人私有财产。在此过程中,对于夫妻之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往往子女具有一般的继承权,即有权将这一半的份额视为他/她自己的遗产。而对于那些子女生前未能留下遗嘱、遗赠告白或捐赠抚养契约来处置其财产的情况而言,接下来的步骤便是依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继承机制,对子女的遗产进行继承。在法定继承流程中,父母以及配偶、子女被规为优先级较高,属于子女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而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内的其他亲属则成为倒序排列,处于第二顺位继承人之列。
只有当第一顺位继承人无法行使继承权利或者放弃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才能依据顺序继承的原则进行继承。因此,父母通常会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以此方式继承子女的遗产。若子女离世时有配偶及子女,通常情况下各继承人将会收到平等份额的遗产,但如遇到特殊状况,他们所获得的遗产比例也可能出现差异;倘若无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继承权将全部归属到父母那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4 2: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