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过世,他的兄弟能拿遗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之中,若其中一方不幸离世,其子女是否有权继承遗产则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假设父母中有一人已经过世,那么在父母健在的那一方重新组织家庭之前,子女无法立即取得继承财产的权力; 然而,如果去世父母中的另一方仍然在世并且决定重组家庭,那么作为子女便有权请求继承已故一方所遗留下来的财富。 其次,我们详述继承权的概念,这是指继承人依循法律规定获取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力,它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 第一层含义为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即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根据国家法律的设定或者遗嘱的指引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也就是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实质权力; 第二层含义为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意指当法定的前提条件均得到满足时,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富已经实际掌握的权益,即已然归属继承人并为其带来实质财富收益的继承权。 这类继承权与继承人的主观意愿紧密相连,既可以依法接受、行使,亦可选择放弃,同时也是一种具有现实性和财产权属性的继承权。 再次,值得注意的是,继承权的实现必须以被继承人的生命终止或宣告死亡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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