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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赁管辖权法院怎么确定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租房产生纠纷时的司法管辖问题,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明文规定:
“以下各类纠纷案件均应由相关规定所指定之人民法院专有受理:
(1)由不动产纠纷引发的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如在港口作业过程中所出现的纠纷,应当由港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3)倘若涉及到继承遗产方面的纠纷,则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居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在此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又进一步明确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的第二十八条第二款项,明确指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及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四类案件,均按照不动产纠纷的标准来设定其归属管辖法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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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9: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