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不写明存款金额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遗嘱订立时,未明确注明存款金额确实有所欠妥。
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注意: 首先,只要所立遗嘱中的内容能够如实反映您本人的真实意愿,那么这些内容即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为了避免任何不必要的纠纷与争议,我们建议您在遗嘱中尽可能详尽地列出所得遗产的各项明细; 其次,对于以现金形式存在的遗产,必须明确标示其具体数额; 再次,对于涉及银行存款的遗产部分,需明确标注开户行、账号、户名以及实际金额等详细信息; 接着,对于房地产类的遗产,应详细注明房屋的地理位置、占地面积以及产权状况等关键信息; 最后,涉及到股权的遗产部分,则需准确标示出公司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等相关数据。 若未能在此基础上作出明确说明,很可能会引发各种纷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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