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书能否作为遗嘱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以下的委托人/继承人和受托人/已故者的资料中,我们将详细列举每个参与者的个人信息。
遗产继承委托书的当事人包括: 被继承人: 姓名为____;年龄为___;民族为___;现具体居住地址为____。 其次是受托人: 他们的名字叫____;年龄为___;民族同前者;实际所居地点与前述相同。 此外,我们还将明确地阐述委托事项。 被继承人方面的相关声明及要求则会体现在第三部分。 而受托人在此项关系中的表态也将被清楚地记录下来。 以上所有信息均已锁定到____年___月___日这一时间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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