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收养人无继承权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框架下,依法被领养的子女同样具有继承权。
养父或养母与所抚养及培养教育的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将严格依照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的规定执行,这意味着被领养的子女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利。 然而,若领养行为未得到正式确认,则该养子女无法享有相应的继承权益。 所谓继承权,即为继承人依相关法律享有的从被继承人处获得财产权益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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