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代同堂征收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征收补偿款在兄弟姐妹间的分配问题,依照规定通常应保持公平公正,做到人人平等。
对于存在生活苦难、无法承受劳动重负的继承人,在安排遗产分配时,必须要给予适当的关照。 而对于那些对逝者承担了主要赡养责任或是与其共度生计的继承人,在进行遗产分配的时候,他们有权获得更多份额。 另外,如果有扶养能力以及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却对逝者未尽到抚养义务的话,其所能获得的遗产份额就要相应减少或甚至不予分配。 当然,如果所有继承人在充分协商且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也可以放弃平均分配的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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