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子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之规定,当继子女与其继父母建立了合理的抚养照顾关系时,他们便可以拥有被认定为继父母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
这就意味着,倘若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居住、且受到了继父母提供物质及精神层面的抚养与教育支持,亦或是继子女长时间以来对继父母进行经济上的供养以及照料起居,那么在此种情形下,这些继子女在继承活动启动之后,依据相关法定继承顺序,将依法享有继父母所遗留财产的一部分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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