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管理人如何确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遗产管理人为遗嘱执行人。
然而在遗嘱执行人缺失时,各继承者们可以依法推选出一名遗产管理者;倘若无人能够被推选出来担任此职,则应由所有继承人共同承担这一重任;若不幸的是,既无任何继承人,又或全部继承人纷纷放弃了继承权,那么该责任就需落到被继承人生前所居住之地的民政部门或者当地的村民委员会肩上,担任起遗产管理人的角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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