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书遗嘱见证人有什么要求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书遗嘱见证人要满足的条件:
1、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不能成为见证人。 2、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不能成为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成为见证人,例如与继承人、受遗赠人存在债务关系的人。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与另一名见证人均需在已经制作的遗嘱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遗嘱的形式是什么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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