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满八岁的孩子,有权做哪些事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一,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接受赠与,获得比赛奖金,继承财产等,像小朋友在春节获得了长辈赠与的红包,就属于这一类。
第二,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而言,这些行为与其本人生活密切相关,其本人可以理解并能预见相应后果,而且行为标的数额也不大。比如9岁的小明去买冰淇淋,这一行为与小明年龄、辨认控制能力相匹配,家长不能以孩子“年少无知”为由要求商家退款。 第三,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仿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如何呢?这取决于法定代理人是否有事先允许、或是否进行追认。比如,小明购买了一部6000元的手机,手机的价值已超过其年龄、智力所能控制的范围,如果其父母明确做出追认的意思表示,该行为是有效的;如果其父母不进行追认,那么小明的购买行为无效,其父母可以要求商家返还现金。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具备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设立民事义务的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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