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遗嘱是否要公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一般是不需要公证的。即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遗嘱有效的条件如下: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等。但公证遗嘱必须由公证机关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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