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效公证遗嘱的法定要求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效公证遗嘱的法定要求: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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