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婚姻遗产有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效婚姻遗产没有继承权。
1、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配偶的继承权是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为前提的,婚姻被宣告无效,是不能作为配偶而享有继承权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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