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公证书由谁做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公证书由公证处作出。
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一)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四)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五)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一)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四)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五)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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