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写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书遗嘱要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效:
第一、遗嘱只能处分被继承人死亡时合法遗留的个人财产,而不能处置他人财产。 第二、遗嘱内容要明确具体。 这里的明确、具体包括遗产范围要明确具体,可以根据遗嘱的内容确定遗产; 遗产处置方式要明确具体,可以根据遗嘱的内容准确判断出被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理方式,而不是模糊不清; 继承人要明确具体,继承人是遗嘱的主要权利人,所以要求明确具体,不能用昵称、别名进行称呼,最好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便与识别的身份标识。 第三、自书遗嘱在书写时要求被继承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充分的认知与了解。 第四、自书遗嘱要求被继承人亲自书写,内容也是要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 第五、遗嘱内容本身不能够附生效条件、附生效要件,否则所附条件将会被依法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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