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婚前购置的房屋,在婚后进行出售,接着用出售所得的款项去购置新的房产,通常来讲是不算作共同财产的。
婚前的房产,从法律性质上它属于个人财产范畴,因为这是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
当它被出售后,所得的款项自然也归属于个人财产。
用这部分个人财产去购买新的房产,倘若在整个购买过程中,没有明确地约定将其认定为共同财产,那么按照一般的法律原则和常理,就依然会将其视为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在婚后出售房屋以及购买新房产的整个过程当中,出现了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的情况,也就是说双方都拿出了自己的财产来参与到购房过程中;
或者是双方共同参与了购房的决策,比如一起商量房子的位置、面积、价格等重要事宜。
在这些情形下,新购买的房产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到底新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实际的交易细节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总之,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事实情况来确定其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