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登记财产分割可以当时给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登记的过程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款项支付事宜是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确定的。
倘若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当场给付部分或者全部的财产分割款项是完全可行的。 并且,这种款项的给付情况必须在离婚协议中清晰地约定好款项的支付方式以及具体的支付时间等相关细节。 要是其中一方暂时没有立即支付的能力,双方也可以商量约定分期支付等方式来处理。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有一方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那样履行支付义务,那么另一方就有权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来追讨应得的款项。 同时,财产分割的具体方式和金额应该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确定,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办理离婚登记时财产分割款项的给付情况是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灵活决定的,只要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操作,就能妥善处理好财产分割的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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