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给女方后还能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离婚房产已经明确给到女方之后,如果不存在那种欺诈、胁迫之类的法定可以撤销的情形,那男方就没办法再要回去。
毕竟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都已经把房产的归属给确定给女方,这时候房产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到女方那边去。 不过,如果在房产分割的时候,存在一些之前没被发现的隐藏财产,或者是有重大误解之类的情况,导致那个协议或者判决显得特别不公平,那男方就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通过诉讼的方式去请求撤销或者变更那个协议或者判决,这样的话,就有可能把房产要回来。 要是房产还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男方就可以主张物权还没有发生变动,然后要求继续按照离婚协议或者判决的约定,把房产给女方。 总而言之,到底男方能不能要回房产,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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