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婚后过户给老公,有没有我的份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情形下,通常无法保障您享有相应份额权益。
由于您在婚姻缔结后将个人婚前购置的房产无偿转让予丈夫,这通常被视为您对该房屋所有权的自主决定,而相应产权亦因此转移至丈夫名下。 然而,如若您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此番产权的转移非属自愿行为,或是双方之间另有约定条款约束,那么上述结论则可能需要重新审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