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个人财产如何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传统民法理念中,婚前个人财产通常被视为非夫妻共有财产。
然而,当男女双方以书面形式特别约定,将一方婚前所有财产划入夫妻共有财产范围之内,或者一方婚前财产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等活动,并且另一方对该财产的增值或使用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那么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考量。 举例来说,假设一方在婚前拥有一处房产,之后在婚后通过出售该房屋所获得之资金投入到购买新的夫妇共同居住房屋之中,在这种情形下,全新的住房可能会被判定具备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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