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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后父母出资首付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婚后,若父母为夫妻购房支付了首次付款,并且将其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则此行为往往会被法院认为是对于夫妻两者的赠与。
在这种情况下,该处房屋通常会被界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父母明确表明仅愿将其赠予己方子女,同时存在着相关的书面协议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来支持这一观点,那么首次付款部分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以及相应增值部分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实际的法律裁决过程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到夫妻双方的出资状况、对家庭所做出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的长短等多方面因素。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妥善保存所有与出资有关的凭证、书面协议等重要证据,以备在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中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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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4: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