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如何分存款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关于财产分割的事宜,尤其是涉及到银行存款这一方面的处理方式,往往会本着如下几个基本原则进行: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些存款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合法取得的共同财产。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就将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等所有收入均视为共同财产。 在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我们会全面地考虑到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诸如他们各自的收入状况、对于家庭的贡献程度以及子女抚养问题等等诸多因素,力图使得最终的分割方案公正而合理。 当然,如果其中一位配偶涉及到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有财产等违法行为的话,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刻,他(她)可能会被判定得到较少或者根本得不到任何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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