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什么时候就可以冻结账户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诉讼离婚过程中,倘若有一方当事人认为其配偶有可能实施各种手段转移、隐藏双方婚姻期间的共有财产,从而对自己在日后财产分配环节中的合法权益产生潜在威胁的话,则该当事人有权向相关法律机构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其中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冻结对方银行账户这一内容。
然而为了确保申请人的诉求合理且具备充分的依据,同时避免因为误判导致请求不当而给被告方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 最终,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并据此作出是否批准财产保全申请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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