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第三者归还财务需要什么证据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着手起诉第三者以追回被其侵占或不当占用的财物时,您通常须准备如下几项类型的关键性证据:
首先,用以明确证实配偶向第三者实施了无偿赠与的证据,如转账记录及相关的财务往来凭证等; 其次,需具备充分证据来证明这些财物在法律意义上归属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这一点可以通过查阅夫妻间的财产协议或是由相关机构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文件等得以确认; 此外,为了让法庭更为明确地理解您的诉求,即请求撤销配偶在未经合法授权情况下对第三方的财产赠与行为,您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以说明自己对此事毫不知情或者明确表示反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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