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屋出租算夫妻共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结婚前购置的房产所获得的租金并不被视作夫妻的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结婚前的房产在法律意义上被视为一方个人拥有的财产。 而以此类个人财产所产生的租金收入,在法律层面上往往被认定为法定孳息。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夫妻一方在婚后所取得的个人财产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之外,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然而,租金收入恰恰被视为孳息的一种形式。 但是,如果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双方对于婚前财产的收益归属问题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就应该按照他们之间的协议来处理。 总的来说,除非有特别的约定,否则婚前房产出租所获得的租金将归属于房产的所有权人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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