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离婚如何分割新民法典律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通常来说,婚前购置的房产将被认定为夫妻中某一方的个人财产,在面临离婚状况时,这部分财产将不作为双方财产分配的一部分。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在某人结婚前购买房产后,结婚双方针对该房屋进行了改造或者扩大修建等行为,这些行为导致了房屋价值的大幅增加,此时,关于房屋价值增长的一部分,则可能会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并在离婚时分配给参与了添附行为的夫妻双方。 此外,假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夫妻中的某一方参与到了购置的房产,例如,负责支付了该房屋的贷款等费用,那么在面对离婚的情况下,此人有权请求另外一方给予他/她在这段婚姻中用于帮助支付贷款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应的增值部分的补偿。 除此之外,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于婚前购置的房产事宜已经达成了书面协议,那么,他们应该按照这份协议来处理这个问题。 总的来说,在面对离婚时,如何处理婚前购置的房产,关键点在于房产的获取方式,筹资情形和夫妻双方是否曾达成任何书面约定等多方面考虑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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