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婚前房产如何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女方在缔结婚姻之前拥有的房产欲转变为夫妻双方共有的产权,通常可以选择以下两种途径进行操作。
首先,女方可以通过签署书面协议的形式,明确表达出其愿意将该处房产与配偶共享的决定; 其次,还可以在房地产权属管理机构申请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将配偶登记成为所持房产的共有人。 然而必须警醒注意的一点就是,任何有关该房产产权变更的动作皆应在遵守女方真实意愿的基础上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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