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婚前按揭房产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按揭购置之房产在离婚之时的划分范围,其复杂程度往往超出常人的想象。
若婚后夫妻双方向银行共同承担还款义务,那么在面临婚姻破裂时,该房产原则上将归属登记姓名之人所有,但需向另一方支付共同偿还贷款部分以及由此产生的升值利润。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婚前所支付的首期款及其相应升值部分都应定位为房屋购置方的私有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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