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内容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异配偶之间所共有的财物通常涵盖了以下几个部分:
婚姻关系有效期内,双方获得的薪酬、奖金及其他类型的劳务性收入; 通过工商生产、运营与投资过程中所获得的利润; 知识产权权益所带来的收益; 基于继承或受到馈赠的财产(当然,遗嘱或捐赠协议中已经明确指定归属单一方的财产将排除在此范围之外); 此外,还包含了其他所有应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举个例子来说明,象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地产、汽车等等。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于这些共同财产,每一对夫妻都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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