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购买房屋是否为夫妻共有房产证明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地产,按照传统观念来看,应当被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畴之内,但是,实际生活中也存在一定的特例状况。
若该笔购房款项系由某一方在婚前所积累的个人财产支付,并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资金来源明确,同时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上署名的也是相关出资方,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该套房地产有可能会被确定为个人独有的财产类型。 然而,从常规情形出发,夫妻之间在婚后达成共识并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地产,或是一方在婚后有所投资但未作任何特殊约定的情况,则通常视为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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