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出离婚的一方有权利分家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们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下,对于欲申请离婚的当事人来说,他们依旧享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
在此过程中,关于离婚夫妇所拥有的共同财产如何分配这一问题,需要经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若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则需要尊重并遵循法官依照财产实际情况,依据照顾未成年子女以及女性及非过错方利益为基本原则进行的裁决。 只要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无论是哪一方先提出离婚请求,都不会改变他们对财产进行分配的权力。 然而,若有任何一方出现隐匿、转移、出售、摧毁或滥用夫妻共有财产的行为,或者虚构夫妻共债试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企图等情节出现,那么在分割这部分夫妻共有时,应适当减少或不予分配给该方。 在离婚财产分割的过程中,需要全面考虑诸多因素,如夫妻双方的贡献度、财产的来源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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